2025“星梦象州”半程马拉松荧光夜跑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一)监管单位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二)主办单位
中共象州县委员会
象州县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象州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象州县经济贸易局
象州县卫生健康局
象州瑞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2025年1月4日(周六)19:00-22:10
(二)竞赛地点: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
三、竞赛项目及规模
(一)半程马拉松(21.0975km): 800人
(二)荧光夜跑(13.14km):1000人
(三)荧光欢乐跑(5.20km):3200人
四、比赛路线
(一)半程马拉松(21.0975km)路线
【起点】城北路(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江滨大道-江滨荧光跑道-江滨大道-平安大道-莲城路-莲城路温泉大道路口折返-平安大道-光明路-温泉大道-温泉大道银象路路口折返-金象路-花坪大道-银象路-花山大道-吉象路-吉象路折返-吉象路-平安大道-莲城路-城北路(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终点】
(二)荧光夜跑(13.14km)
【起点】城北路(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江滨大道-江滨荧光跑道-江滨大道-平安大道-莲城路-莲城路温泉大道路口折返-平安大道-光明路-温泉大道-平安大道-莲城路-城北路(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终点】
(三)荧光欢乐跑(5.20km)
【起点】城北路(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江滨大道-江滨荧光跑道-江滨大道-平安大道-莲城路-城北路(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终点】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中国马拉松及相关赛事办赛指南和本届赛事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2025年1月4日(周六)18:00开始按竞赛项目分别进行检录集结。所有选手需正确佩戴好本届赛事号码布及参赛手环(二者缺一不可),至少在赛前30分钟到达指定区域进行检录并进入集结区域。
(三)起跑顺序:按半程马拉松选手、荧光夜跑选手、荧光欢乐跑选手的先后顺序排列,分区站位起跑,各区域间距10米。
(四)发令:2025年1月4日(周六)19:00发令,采用一枪发令,所有项目同时起跑的办法。
(五)号码布要求:所有选手必须将参赛号码布佩戴于胸前明显位置,正面在前。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芯片或折叠、遮挡号码布的,导致在计时点未能记录成绩,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对于未佩戴号码布的选手,工作人员有权将其立即请出赛道。
(六)号码布是参赛选手的有效凭证,选手必须佩戴本人号码布,经检录后方可进入与比赛项目相对应的出发区集结。在比赛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按要求佩戴号码布,无号码布者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号码布不得转让或转借,否则发生一切事故,由原号码布持有者负全部责任。
(七)计时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通过的感应计时系统,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线开始计时。
2.组委会为所有参加半程马拉松和荧光夜跑项目的比赛选手提供感应计时服务,并在起终点、赛道上设有感应计时毯,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均必须依次通过所有的计时毯。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或两个计时芯片在感应带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将取消该选手的全部比赛成绩。
3.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同时发放,不收取芯片押金。
4.荧光欢乐跑项目不提供计时服务。
(八)关门距离和时间: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限时对社会交通滚动封闭。比赛设置了关门时间,关门时间后,相应公里点的计时毯停止工作,相应路段将恢复社会交通。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需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防止危险发生。退出比赛的选手须搭乘援助车抵达相应项目的终点。
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具体见下表:
项目 |
距离 |
关门时长 |
关门时间 |
荧光欢乐跑 |
5.20公里 |
1小时30分钟 |
20:30 |
荧光夜跑 |
5公里 |
1小时 |
20:00 |
13.14公里 |
2小时 |
21:00 |
|
半程马拉松 |
5公里 |
45分钟 |
19:45 |
10公里 |
1小时30分钟 |
20:30 |
|
15公里 |
2小时15分钟 |
21:15 |
|
20公里 |
3小时00分钟 |
22:00 |
|
21.0975公里 |
3小时10分钟 |
22:10 |
注:如遇紧急情况、突发或不可抗拒事件,组委会有权提前关门或终止比赛,参赛选手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九)存取包
1.参加半程马拉松和荧光夜跑项目的参赛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进行存包,并在存衣包外贴上小号码布,到达终点后,到指定区域凭相同号码布取包。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电子产品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
2.荧光欢乐跑项目不提供存衣服务。
3.比赛当天,起点存包服务将于比赛当日18:45截止,选手做好时间安排。半程马拉松和荧光夜跑选手在比赛日24:00前到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
4.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最迟可于赛后3日内到象州县教育体育局门卫处(象州县象州镇朝南路1号)领取,如需邮寄,产生的费用须由选手本人承担。逾期不领取者,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5.如未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存取衣,导致存衣包丢失,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十)饮料、饮水、能量补给站
公里点 |
饮水/用水 |
饮水/饮料 |
特色补给 |
5公里 |
|
√ |
√ |
7.5公里 |
√ |
|
|
10公里 |
|
√ |
|
12.5公里 |
√ |
|
|
15公里 |
|
√ |
√ |
17.5公里 |
√ |
|
|
20公里 |
|
√ |
√ |
(十一)卫生间与环境保护
1.组委会在起点、比赛路线沿途(每5公里)及终点设置移动卫生间。
2.选手不得在比赛起终点及路线沿途非卫生间区域随地便溺。
3.选手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包装纸、瓶罐和垃圾,应尽量将其投入组委会设置的垃圾桶、垃圾袋内。
(十二)安保交通
1.组委会将在比赛起终点和赛事沿线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及设施,以保障赛事的安全运行。
2.交管部门将在赛事期间实行人性化的交通管制和公交临时调整措施,尽量减少对城县交通出行的影响。
(十三)医疗救护
1.组委会在起点、赛道沿途(每2.5公里)及终点设置固定医疗点;
2.组委会将在比赛过程中向参赛选手提供AED医疗救援服务;
3.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置医疗服务志愿者,维护比赛秩序并协助救护,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4.在比赛中,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的医护人员采用一切医疗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进行快速转运。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伴随的费用,均由选手本人承担,概不追究参与施救的医护人员及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的任何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5.在比赛中,医疗站、急救车医护人员以及急救队员有权根据选手状况判断并中止其继续参加比赛,选手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及急救队员的安排。如参赛选手不听从医护人员、急救队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选手本人承担。任何在赛道上的医务人员若要求参赛选手退出比赛,该参赛选手必须立即停止比赛并离开赛道。
(十四)有关竞赛的其他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官方参赛手册》。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选手年龄要求
1.半程马拉松和荧光夜跑年龄限比赛当年年满16周岁以上(2009年1月4日之前出生)65周岁以下(1960年1月4日之后出生);
2.荧光欢乐跑组年龄限6周岁以上(2019年1月4日之前出生)65周岁以下(1960年1月4日之后出生);
3.12周岁以下(2013年1月4日以后出生)报名参加荧光欢乐跑项目须与监护人共同报名,共同参赛。
4.18周岁以下(2007年1月4日以后出生)未成年人参赛须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方可领取竞赛物品参与比赛;
5.参赛选手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同胞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的实际年龄须符合《2025“星梦象州”半程马拉松荧光夜跑竞赛规程》的年龄要求。
6.报名半程马拉松项目的选手须在报名时上传本人2023年月1日后的半程(或以上)马拉松比赛的完赛证书。
(二)参赛选手身体状况要求
马拉松比赛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选手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选手可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半程马拉松、荧光夜跑或荧光欢乐跑其中的一个项目报名参赛。
身体状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参加比赛,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者;
6.赛前一晚大量饮用烈性酒精或睡眠不足者;
7.孕妇;
8.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选手参赛前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主要检查心电图和血压)方可参赛,并结合体检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长跑运动。
参赛者应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自我健康状况评估。赛前密切关注身体健康状况,不带病参赛。否则,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运动员本人承担责任。
声明:赛事线路、饮水站、赛事厕所等设置不适合竞速轮椅、婴儿车、轮滑及其他特殊人群的参与,为充分保护您的人身安全,组委会有权终止上述人群的参赛资格。
(三)报名费及物品发放
报名费用 |
|||
项目 |
团报价(八折) |
团报价(六折) |
原价 |
10人(含)-29人 |
30人(含)以上 |
||
半程马拉松 |
79.2 |
59.4 |
99 |
荧光夜跑 |
31.92 |
23.94 |
39.9 |
荧光欢乐跑 |
16.2 |
12.15 |
20.25 |
注:10人成团,不限组别,统一享受相应团报价。
1.报名费标准(单位:人民币)
2.参赛物品领取: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请按规定时间前往赛事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竞赛物品,领取办法详见赛前发布的《领物须知》。
(四)退赛退费
1.已提交报名信息及支付的选手,在退改服务期限内,可在订单页面自行办理退费服务;
2.完成缴费后24小时内的报名订单,申请退赛退费的将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费将在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回;
3.完成缴费后超过24小时的报名订单,申请退赛退费的不论项目均需收取10%的服务费,扣除相应服务费后剩余费用在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五)改换项目
1.需要更换项目的选手,在退改服务截止前,可先进行退赛退费操作后,重新报名需改换的项目
2.从短距离项目改长距离项目者,还须符合长距离项目参赛条件并通过审核后方能获得参赛资格,
(六)退改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24日退费服务系统关闭,将不再受理任何退费申请。
(七)由组委会审核报名资质不符合者,在报名截止前可以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证书,在报名截止后不能再重新提交。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名费将在报名截止后的7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回。
七、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项目奖励名次及金额
半程马拉松项目男、女子组第1至50名运动员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
男子组 |
女子组 |
||
名次 |
奖金(人民币/元) |
名次 |
奖金(人民币/元) |
第1名 |
5000元 |
第1名 |
5000元 |
第2名 |
3000元 |
第2名 |
3000元 |
第3名 |
1500元 |
第3名 |
1500元 |
第4名 |
1000元 |
第4名 |
1000元 |
第5名 |
800元 |
第5名 |
800元 |
第6名 |
600元 |
第6名 |
600元 |
第7名 |
400元 |
第7名 |
400元 |
第8-50名 |
200元 |
第8-50名 |
200元 |
荧光夜跑项目男、女子组第1至50名运动员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
男子组 |
女子组 |
||
名次 |
奖金(人民币/元) |
名次 |
奖金(人民币/元) |
第1名 |
3000元 |
第1名 |
3000元 |
第2名 |
2000元 |
第2名 |
2000元 |
第3名 |
1000元 |
第3名 |
1000元 |
第4名 |
800元 |
第4名 |
800元 |
第5名 |
600元 |
第5名 |
600元 |
第6名 |
400元 |
第6名 |
400元 |
第7名 |
200元 |
第7名 |
200元 |
第8-50名 |
100元 |
第8-50名 |
100元 |
注:奖金按达到的成绩要求对应发放。
(二)上述所有奖项均为个人赛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三)半程马拉松和荧光夜跑项目名次奖:半程马拉松和荧光夜跑男、女子组前三名以枪声成绩进行排名,第四名至五十名以净计时进行排。
(四)奖金按达到的比赛成绩要求对应发放。所有获奖选手的成绩在“桂体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15个工作日后进行发放。
(五)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提供参赛服(选手需现场按自身尺码领取参赛服。由于参赛服制作工期长,组委会尽可能满足选手的尺码需求并建议选手尽早领取)、参赛包、号码布、芯片、官方参赛手册。
(六)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参赛选手可凭借号码布领取完赛奖牌。
(七)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半程马拉松和荧光夜跑选手可于比赛结束24小时后登录“桂体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打印,证书包括分段点成绩、枪声成绩、净计时成绩等,若缺少任何一个感应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八)荧光欢乐跑项目不设置奖金。
八、处罚办法
(一)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赛事组委会严禁跑者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名额,禁止一切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和使用非本次赛事号码布参赛的行为。一经查出,对违规者将按终身禁止参加象州县政府举办的各项赛事处理,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由于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等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者本人自行承担,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组委会还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比赛期间,组委会将在起点、终点及关键点位进行监控录像,出现以下行为的,组委会视其情节轻重将给予取消参赛成绩,2年内或终身不准参加象州县政府举办的各项赛事,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1.抢跑、未在指定区域起跑等违反规则的行为;
2.不按所报项目参赛,抄近道或途中插入赛道的;
3.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及以上芯片,在任一计时点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
4.关门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的;
5.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的;
6.私自制作、涂改、遮挡号码布,使用非本届赛事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
7.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通过或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8.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报名成功后将号码布转让给他人者,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9.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赛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
10.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1.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九、保险
本次比赛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购买保险信息以参赛选手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参赛选手如提供的信息无法投保,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行承担。
十、申诉
参赛选手必须服从裁判员的判决,不得干扰裁判工作。对竞赛成绩、裁判员判决、参赛选手资格有异议者可在判罚后或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出申诉,对裁判长的判决有异议,可在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签署的《申诉报告书》、其它相关的佐证材料及人民币500元申诉费。经审查申诉属实,申诉费全部退回,否则将不予以退回。超出时间提出申诉的,仲裁委员会均不予受理,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1.地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象州县象州镇朝南路1号)
2.咨询电话:193 7898 9786(余先生)
3.工作时间:09:00-12:00,下午:14:30-17:30
注:公众节假日及周末不对外办公。
十二、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2025“星梦象州”半程马拉松荧光夜跑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须知
象州是千年古郡,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既是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又是桂中粮仓美食天堂。
2025“星梦象州”半程马拉松荧光夜跑将于2025年1月4日在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举办。赛事详情及赛事动态请通过赛事微信公众号“微观象州”“桂体先锋”平台进行查询。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2025年1月4日(周六)19:00-22:10
(二)竞赛地点: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
二、竞赛项目及规模
(一)半程马拉松(21.0975km):800人
(二)荧光夜跑(13.14km):1000人
(三)荧光欢乐跑(5.20km):3200人
三、比赛路线
(一)半程马拉松(21.0975km)路线
【起点】城北路(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江滨大道-江滨荧光跑道-江滨大道-平安大道-莲城路-莲城路温泉大道路口折返-平安大道-光明路-温泉大道-温泉大道银象路路口折返-金象路-花坪大道-银象路-花山大道-吉象路-吉象路折返-吉象路-平安大道-莲城路-城北路(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终点】
(二)荧光夜跑(13.14km)路线
【起点】城北路(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江滨大道-江滨荧光跑道-江滨大道-平安大道-莲城路-莲城路温泉大道路口折返-平安大道-光明路-温泉大道-平安大道-莲城路-城北路(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终点】
(三)荧光欢乐跑(5.20km)路线
【起点】城北路(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江滨大道-江滨荧光跑道-江滨大道-平安大道-莲城路-城北路(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终点】
四、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23:59。
(二)报名费
1.报名费标准(单位:元/人民币)
报名费用 |
|||
项目 |
团报价(八折) |
团报价(六折) |
原价 |
10人(含)-29人 |
30人(含)以上 |
||
半程马拉松(21.0975km) |
79.2元 |
59.4元 |
99元 |
荧光夜跑(13.14km) |
31.92元 |
23.94元 |
39.9元 |
荧光欢乐跑(5.20km) |
16.2元 |
12.15元 |
20.25元 |
(三)报名方式
1.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23:59,进入赛事微信公众号“微观象州”或“桂体先锋”点击【象州夜跑】进行填写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获得参赛资格。
2.报名合作平台:汇跑赛事、第一赛道、马拉马拉、最酷。
3.团报方法:
①参团人员按照上述方式在平台按照原价报名成功;
(四)退赛退费
1.已提交报名信息及支付的选手,在退改服务期限内,可在订单页面自行办理退费服务;
2.完成缴费后24小时内的报名订单,申请退赛退费的将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费将在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回;
3.完成缴费后超过24小时的报名订单,申请退赛退费的不论项目均需收取10%的服务费,扣除相应服务费后剩余费用在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五)改换项目
1.需要更换项目的选手,在退改服务截止前,可先进行退赛退费操作后,重新报名需改换的项目
2.从短距离项目改长距离项目者,还须符合长距离项目参赛条件并通过审核后方能获得参赛资格,
(六)退改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24日退费服务系统关闭,将不再受理任何退费申请。
(七)由组委会审核报名资质不符合者,在报名截止前可以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证书,在报名截止后不能再重新提交。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名费将在报名截止后的7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回。
重要提示及说明:
1.本次赛事不设抽签,报名完成后不可更改参赛项目;
(八)资格要求
报名半程马拉松项目的选手须在报名时上传本人2023年1月1日后的半程(或以上)马拉松比赛的完赛证书。
(九)参赛选手年龄要求
1.半程马拉松和荧光夜跑年龄限比赛当年年满16周岁以上(2009年1月4日之前出生)65周岁以下(1960年1月4日之后出生);
2.荧光欢乐跑组年龄限6周岁以上(2019年1月4日之前出生)65周岁以下(1960年1月4日之后出生);
3.12周岁以下(2013年1月4日以后出生)报名参加荧光欢乐跑项目须与监护人共同报名,共同参赛。
4.18周岁以下(2007年1月4日以后出生)未成年人参赛须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方可领取竞赛物品参与比赛;
5.参赛选手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同胞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的实际年龄须符合《2025“星梦象州”半程马拉松荧光夜跑竞赛规程》的年龄要求。
(十)参赛选手身体状况要求
马拉松比赛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选手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选手可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半程马拉松、荧光夜跑或荧光欢乐跑其中的一个项目报名参赛。
身体状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参加比赛,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者;
6.赛前一晚大量饮用烈性酒精或睡眠不足者;
7.孕妇;
8.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选手参赛前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主要检查心电图和血压)方可参赛,并结合体检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长跑运动。
参赛者应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自我健康状况评估。赛前密切关注身体健康状况,不带病参赛。否则,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运动员本人承担责任。
声明:赛事线路、饮水站、赛事厕所等设置不适合竞速轮椅、婴儿车、轮滑及其他特殊人群的参与,为充分保护您的人身安全,组委会有权终止上述人群的参赛资格。
五、重要说明事项
(一)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赛事组委会严禁跑者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名额,禁止一切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和使用非本次赛事号码布参赛的行为。一经查出,对违规者将按终身禁止参加象州县政府举办的各项赛事处理,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由于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等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者本人自行承担,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组委会还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比赛期间,组委会将在起点、终点及关键点位进行监控录像,出现以下行为的,组委会视其情节轻重将给予取消参赛成绩,2年内或终身不准参加象州县政府举办的各项赛事,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1.抢跑、未在指定区域起跑等违反规则的行为;
2.不按所报项目参赛,抄近道或途中插入赛道的;
3.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及以上芯片,在任一计时点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
4.关门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的;
5.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的;
6.私自制作、涂改、遮挡号码布,使用非本届赛事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
7.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通过或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8.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报名成功后将号码布转让给他人者,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9.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赛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
10.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1.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六、报名咨询
(一)联系电话:193 7898 9786(余先生)
(二)商务合作:157 0771 7704(陈先生)
(三)邮 箱:bpbgxstmls@163.com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最终解释权属于2025“星梦象州”半程马拉松荧光夜跑组委会。
参赛声明
注:请所有参赛选手报名之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2025“星梦象州”半程马拉松荧光夜跑竞赛规程》等相关文件,在您提交报名信息后即被默认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文件的一切内容并签署及提交参赛声明。
作为参赛选手,我本人、我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以及任何可能代表本人提起赔偿请求或诉讼的人作出以下声明:
1.本人自愿报名参加2025“星梦象州”半程马拉松荧光夜跑及相关活动(以下统称“比赛”或“赛事”),并确认本人具有参加本赛事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已获得监护人的同意;
2.本人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赛事组委会及办赛机构(以下统称“主办方”)所制订的各项竞赛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注意事项,不会做出有损害主办方、赛事赞助商及有关品牌方的声誉、合法利益的任何行为;
3.本人确认已认真阅读了赛事主办方就选手参加本次赛事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运动所可能产生的人身伤亡风险)的提示,本人在此明确同意将自行承担参加2025“星梦象州”半程马拉松荧光夜跑所可能存在的意外风险和责任;
4.本人同意向主办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用于核实本人的身份及参赛资格信息,并同意承担因证件不实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5.本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并参赛,并知晓主办方关于号码布不能转让他人使用的规定(自领取官方参赛号码布至本次赛事结束期间,本人对官方号码布负有妥善保管义务,如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或擅自转让、出借或其他原因,致使第三方以该官方号码布获取进入赛道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全部由本人与该第三方承担,如因此给主办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6.如本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参赛,本人无权要求主办方退还报名费,更不得将官方号码布转让、出借给他人;
7.本人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并在赛前接受过正规医疗机构体检,确认本人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符合参赛资格,能够参加本次赛事,没有不适竞技运动的疾病。如本人存在隐瞒不报不适于参赛的身体情况等相关问题,导致本人在赛事中出现任何伤害事故,由本人自行负责,赛事组织方及其相关方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8.本人同意主办方以本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意外险,具体内容已从保险说明书中晓,本人均予以认可;
9.本人全面理解参赛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本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主办方对于非其原因造成的本人人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10.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反兴奋剂规定,坚决不使用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如本人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愿意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并积极配合调查;
11.本人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含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超出主办方投保范围的部分由本人自理;
12.本人承诺在比赛期间不得涂改、复制及遮盖赛事官方号码布;
13.本人比赛期间将听从裁判员、志愿者、安保及医护人员指挥,自觉维护比赛秩序;
14.本人将严格遵守比赛安检和检录进场制度,不携带任何危险品与违禁品进入赛场,维护自身和他人安全;
15.本人将文明参赛,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乱扔垃圾,维护比赛路线整洁卫生;自觉遵守赛风赛纪与体育道德,维护公平的体育竞争环境;
16.本人将按照《竞赛规程》等参赛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方式寄存衣包,如未按照要求寄存造成存衣包丢失,全部损失由本人承担;
17.本人同意主办方可将本人的比赛照片、比赛图片、比赛视频等比赛资料及本人的肖像、声音等人格特征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闻传媒平台及渠道用于赛事的宣传。
18.本人全面理解参加比赛具有一定风险,在比赛过程中,本人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除造成本人损害的其他参加者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以外,本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在《民法典》中确立了文体活动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其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危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有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安全保障责任的规定;
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如本人有任何违反本声明书约定之行为,本人将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向主办方及其相关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参赛者请在此签署
参赛者签名:
年龄(周岁):
签署日期:
18周岁以下参赛者请在此签署
参赛者签名:
年龄(周岁):
监护人、管理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名:
签署日期: